第四二三章 老魔法师邀请-《塞姆里亚求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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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尚看奥利维尔说得那么干脆,不由愕然,继而有点忧郁,升阶后,他的直觉敏锐了许多,现在直觉就告诉他,他给自己找了一摊麻烦事。
随着业务走上正轨,百代音乐租下了音乐学院附近一个独立的院子,装修了自己的录音室和排练室,门口挂了醒目的招牌,贴了乐队的海报,看上去要正规得多。
在经理室里,比利向杜尚汇报了唱片公司的运作:“我们自己发行了三十多种内容,累计加起来销量已经达到40万份。每一份我们有3米拉左右的毛利,基本上已经可以顺利运转,不停地往下滚动。”
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消息。
杜尚高兴地说:“音乐公司现在的关键是把内容丰富,让大家喜欢,把口碑建立起来,至于商业回报,慢一些都没关系,还有,如果发掘到优秀的小乐队,也可以尝试出版他们的东西。”
比利不好意思地说:“其实,除了剑与玫瑰,我还签了另外一支乐队。”
“喔!”杜尚好奇地问:“是哪里的乐队?”
比利扭捏地说:“是毕业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前几年成立的一支乐队,叫做‘超凡脱俗’,我在里面担任鼓手。”
杜尚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好事啊,如果开音乐公司的自己都不喜欢音乐,那怎么能做好呢?有没有已经录制好的歌曲?”
比利信心满满地说:“刚刚录制完第一张专辑,我个人对其中的音乐很满意。”
对其中的音乐满意,那就是对音乐之外的东西不满意了,那是什么呢?
比利拿出专辑,放到随身听中,顿时,一阵自由散漫风格的音乐传来,充满着一股地下酒吧的慵懒味道,鼓也不是杜尚想象中的激烈鼓点,而是小型手鼓的鼓点,等到主唱一开口,却是相当成熟的男人腔调,带着一股子沧桑故事。
等到连续听了两首歌,杜尚隐约明白了比利的意思,这种音乐风格,老实说杜尚也挺喜欢的,接近某些拉美乐队的风格,散漫、浪漫,带着叙事风格,但是却不适应帝国的主流审美,换句话说,商业价值肯定不如剑与玫瑰乐队。
杜尚伸出大拇指,不吝赞誉之词:“非常好,我本人很喜欢。很多人肯定会希望在旅途中,放一盘在身边。”
比利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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