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老三篇 十一-《重生美国当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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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声低了下来,众人不自觉地侧耳倾听。

    “从此我们一见如故,

    从此我们隔墙相叙。”(And  so,as  kinsmen  met  a  night,We  talked  between  the  rooms。)

    “吼吼吼……”

    除了少数几位反应太慢的人之外,几乎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

    “直到苍苔蔓过唇际,

    将我俩的名字从世间拭去。”(Until  the  moss  had  reached  our  lips,And  covered  up  our  names.)

    “……”

    这下满场寂静,针落可闻!

    好吧,这首诗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得不解释一下。

    原版叫做《I  DIED  for  beauty》,直译是《我为美丽而死》,余光中老先生则翻成《殉美》。(注释1)

    原作者名叫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这位高产的女诗人生于1830年,死于1886年。

    她出生于一个律师家庭,一辈子未婚,而且25岁之后就把自己关在家里过起了宅女……那个修女一般的生活。

    艾米莉-狄金森这个名字对于赛里斯人有点陌生。但是美国文学界公认她是美利坚诗歌史上排名第二的大诗人,仅此《草叶集》的作者沃尔特-惠特曼。同时,她和惠特曼一样,算得上是二十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

    狄金森女士一生写了将近1800首诗歌,但是生前只发表了七首。其余诗稿被她的堂妹捐赠给了哈佛大学档案馆,而这些诗歌直到她死后才得到世人的关注,陆续地出现在公众面前。

    所以这首诗确实已经写出来了,但是1921年还没有公开发表。

    很明显,我们的袁大师觉得这首诗太特么适合自己了。

    他也不顾了那么多,拿过来把“Beauty”改成“Handsome”就写在自己的“遗嘱”里面了。

    于是就成了他的“老三篇”中的最后一首——《我为英俊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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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1:慕容觉得余光中先生那个版本太过追求直译了,所以自己翻了一下,见笑见笑。余先生的译本放在作品相关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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