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同姓不为婚-《奋斗在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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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由此可见,宋理明这个丽竞门的暗桩,必须拔掉了。

    不过崔耕心里还是稍稍一冷笑,如果就凭这个就想把自己打倒,那他孟神爽也真是太瞧不起自己了。没有三两三,我敢吹牛逼吗?

    随即,他耸耸肩,笑道:“多谢崔小娘子提醒了,不过孟神爽如果想凭此让我丢官罢职,那是痴心妄想!”

    崔秀芳白了他一眼,嗔道:“又胡乱吹牛!”

    崔耕微微一叹,看着院子里枯黄的树木,道:“吹不吹牛,半个月后自见分晓。”

    “那就是说,崔县令短时间内不会离开扬州了?那就好,这报恩之事就……”

    崔秀芳话没讲完,就被崔耕打了茬儿:“别介啊,我这人占便宜等不了第二天,那啥,既然崔小娘子这么急着报恩,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不如……”

    好吧,调戏有瘾!

    “呸,整日想得龌蹉事。”崔秀芳被他屡次调戏地没办法了,遂一脸认真地直接挑明道,“妾身过誓,这辈子要为亡夫守节,崔县令就死了那条心吧!”

    “呃……”这拒绝的有点狠啊,饶是崔耕臭不要脸的性子,也不由得一阵尴尬。

    崔秀芳话一出口便后悔了,毕竟自己始终欠着人恩情,遂柔声解释道:“崔县令,你姓崔,妾身也姓崔,同姓不婚,所以你我之间断然没有可能的。”

    崔秀芳说得实情。大唐(武周)年间,是实行严格的同姓不婚。别管俩人的姓氏是怎么来的,哪怕是有据可考,两人的关系八竿子打不着,也不能结亲——包括娶妻和纳妾。

    甚至律法有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

    换言之,只要是与同姓结婚了,夫妻二人就是两年徒刑的待遇。

    ……

    听完崔秀芳的这套说辞,崔耕这才想起同姓不为婚的金科律例来。

    好吧,看来以后跟崔秀芳这漂亮小寡~妇,真的只能仅限于耍嘴皮子调戏了,其他的,想都别想。

    见着崔耕久久不说话,崔秀芳以为自己的拒绝伤害到了崔耕,心中倒也有几分不忍。

    在这继续呆着,她总生起愧疚来,随即一派江湖儿女的姿态,拱手抱拳道:“当日之恩,终究是要报的。崔县令若是一时想不起来有什么事儿需要妾身援手的,那您就慢慢想。想到了再派人去仁寿坊通知妾身,告辞。”

    “啊?要走了?”

    崔耕恍惚了一下,赶紧起身相拦,道:“慢,本官想起来了,还真有事儿需要崔小娘子帮个忙。”

    “何事?”

    “就是我县衙内有个捕快班头叫宋理明的……”

    然后,他就把宋理明的事儿,详细讲述了一遍。反正死马当作活马医呗,说不定崔秀芳这种江湖路子的人,能有什么好办法呢。

    崔秀芳听完后沉吟半晌,道:“宋理明这种人,在衙门里混久了肯定是滑不溜手。妾身虽说腿脚功夫好,但查探跟踪大活人,恐怕是……”

    对于崔秀芳的回答,也在崔耕的预料之内,点了点头,道:“没事,帮不上忙也没关系,本官也就随口一说。“

    “不,妾身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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