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同学-《神手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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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两名恶徒,阿密特别的不管,先放出被关押的动物。一脉念及桑塔斯良心未泯,遂过去把他救醒。医生开眼后,一脉扶对方站好。桑塔斯自认无颜以对,惭愧懊悔!他没说话,拾回地上的笛子走了。没人拦他,大家都明白,他这是要回去物归原主。
“现在应该方便带我们去阿斯玛平原了吧?”一脉问阿密特。
“假如你不嫌‘空姐’长得难看,说不定有幸搭一回‘顺风机’。”阿密特巧言作答。她虽未得到笛子主人的帮助,却也喜得强援,总算不枉此行。
“翱翔于空中的朋友们,你们谁能送我们一程?”阿密特提出请求。天空不一会儿就飞下一只状似骆驼、背生双翼的大鸟。它蹲伏地面,声声鸣叫。此鸟唤作“驼鸟”,耐力奇佳,擅长长途飞行。
“尊敬的乘客们,‘登机’时间到。”阿密特招呼一脉他俩,“我的朋友说它是飞行冠军哦。”
一脉和消逝客随主便,顺应阿密特的意思——三个人同坐一只驼鸟。大鸟振翅起飞,越升越高,越飞越远,往阿斯玛平原。
“骆骆骆……”不知何故,大鸟连声怪叫,似乎非常惊恐!
阿密特闻得驼鸟怪叫,差点没掐死它:“什么?你有恐高症!那你刚怎么还说自己是飞行冠军?”
这一可笑的、没来由的突状况,惹得一脉跟消逝啼笑皆非。
“骆骆……”大鸟嘴边渗出些许白沫。
“什么?你参加的是低空飞行赛!你怎么不早说,现如今该怎么挽救?”阿密特大喊大叫,一时束手无策。
“拿布条蒙住它的双眼,你指挥它飞。”一脉撕下自个的衣袖,递给阿密特。
采用一脉的权宜之计,一行人拿“病鸟当好鸟使”,乘坐这头“恐高鸟”惊险连连地飞到了阿斯玛平原。途中,阿密特抽空跟一脉他们讲述了平原上的好多神奇生物,当然少不了要谈及敌我两军各自的优劣情势……
时不时,一脉就要想起无名烈和查尔斯那一组的进展?
为躲避追捕与盘查,无名烈和查尔斯一路上餐风露宿,耽搁了好些天。阿烈又特地去买来染剂和眼镜,给查尔斯弄成“黑眼镜妹”,方掩人耳目,得以经由沿海小路混进城区。
这一天晚上,他们来到了古根郡。这是阿烈的两位小学同学——凯克和包恩居住的城市。
他们哥三是学生时代的死党,长大后各自奔天涯。犹记当初,阿烈踌躇满志,要名列全世界最受女生欢迎榜单的榜;
凯克想法单纯,只求做名称职的快递员,完成每个人的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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