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一个刺客,他需要的不是超凡的武艺,更不是何等强悍的身手。而是对于时机的把握,对于自身的隐藏。 克米特就是这种人! 他一切都很平庸,有着平庸的相貌,平庸的身手,平庸的气质,平庸的谈吐,身上没有什么特殊的烙印,是那种丢在大街上就混入人群里的类型。 他穿什么衣服就像什么样的人。 这类人也是最适合当刺客,没有人会留意他,更没有人会注意他。 歌朵兰雇佣兵这个名字好听,实际上在西域“歌朵兰”的意思是暴躁的恶魔,可不是一个友善的称谓。 克米特在歌朵兰雇佣兵团中的武艺排不上号,却是任务成功率最高的一个。 他善于乔装,善于使用各种卑劣的手段。 诸多武艺在他之上的好手,都在大意下命丧他手。 阿旺达、胡千斤皆是谨慎之辈,若非有必要,他们绝不会聚在一处。他们的手下也潜伏在不为人关注的长安各地。 樗蒲馆是他们巢穴,但细究起来也不过就三五人接头,毫不引人注意。 克米特因自身的特点,给安排在外边放哨,一有意外立刻通报。 只是裴旻、李白、王忠嗣皆非等闲,在决定出动的时候,早已预防了这点。 他们佯装成赌客,一进樗蒲馆,连掌柜招呼都不打,直接破门而入,不给克米特通报的机会。 克米特经验丰富,见状将自己藏在樗蒲馆的石灰取来,偷偷的躲在二楼。 他选择在裴旻他们一行人即将出门警戒心最低的时候动手。 果然石灰粉是行走江湖的利器…… 任由裴旻一行人拥有李白、王忠嗣、哥舒翰这一类的好手,也在一时间失去了战斗力。 只是克米特低估了裴旻的存在,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裴旻的武学修为早已到了耳听六路的绝高境界,剑不出壳,斜刺上拉,庖丁解牛刀中的游刃有余,从心所欲的施展出来,卸了克米特的兵器,一脚将之踹飞了出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