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谁要害我-《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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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红以交通肇事罪,被处以两年零八个月的有期徒刑。
    民事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二十五万元八千元整。”
    梁落问:“有逃逸行为吗?”
    肖鸣说:“没有逃逸,梁红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到了医院,但死者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当时小男孩的家属快疯掉了。
    对着梁红拳打脚踢,梁红没有反抗,跪下来请求他们的原谅。
    后来家属哭够了,闹够了,也打够了,只能接受孩子已经离开的现实。”
    题安问:“之后家属有找过梁红吗?”
    肖鸣说:“好像没有了,孩子的妈妈精神状态不太好,进出精神病院好几回。
    孩子的奶奶也一病不起,去年过世。
    之后两家就没有什么接触了。
    梁红在一个月前刑满出狱。”
    经物证科化验,落地镜的玻璃碎片上的血迹,全部属于梁红,且和她身上的伤口相吻合。
    屋内大量的dna,除了梁红就是他丈夫王邦海。
    玻璃碎片上也只检验到了梁红的dna。
    而且,梁红的丈夫王邦海没有了踪迹,像是人间蒸发失踪了。
    按梁红的叙述,凶手是死去小男孩的家人,他们先杀了王邦海,然后潜伏在梁红身边,伺机也要杀了梁红。
    现如今王邦海确实属于失踪状态。
    小男孩的爸爸徐良有重大嫌疑。
    徐良被带到警局问话。
    面对题安的问询,徐良似乎被吓到了,“警察同志,我绝对没有杀害王邦海和梁红。
    是,我恨死他们了,恨不得杀了他们。
    我们全家都恨不得将他们千刀万剐。
    他们害的我们家破人亡。
    但杀人是犯法的。
    我不会明知故犯。”
    题安问:“三天前的晚上你在哪儿?”
    徐良想了想,“应该在家。
    孩子妈妈精神状态不好,我没有特殊事情,一下班就会回家照顾她。”
    题安问:“有什么人能证明吗?”
    徐良说:“孩子妈妈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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