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不见血、不撒手;不断腿、不撤退-《睁开眼,回到老婆难产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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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什么概念?

    每三个人里面,就有一个人是兵!

    不负责任地对标到现代社会,那就是三口之家,爸爸或者妈妈必然是兵。

    可那个时候,大部分家庭都是八九个人,这是什么概念?

    国内绝大多数的青壮年男女,都被编入了民兵的队伍。

    七亿人民七亿兵,万里江山万里营。

    这不是口号!

    这是曾经实现了的目标!

    就拿司辰奶奶来说,当年元孟县的民兵队大队长,可不是字面意思。

    千万不要被这个“队长”误导了。

    那时整个县的民兵队伍,都归她管。

    人数最多的时候,发展到上万人的部下。

    不信?

    举个特殊栗子。

    鲁省的省会城市,下辖的一个县,组建了11个民兵师。

    共计1-5个营,1000多个连队,民兵总数14万人。

    两年后,组建了民兵野战师——

    配备了五个步兵团和一个坦克营!

    这是什么概念?

    这只是一个县的国防力量!

    还只是民兵!

    当地领导大概是觉得有点夸张了,六一年,还进行了一次民兵大裁减。

    精简缩编之后,该县民兵依然拥有900多个连队,共计13万人!

    再举一个特殊的大栗子。

    闽省,晋江,某地。

    民兵3000余人,前线民兵为部队构筑工事、抢送炮弹、巡查海岸线等等。

    那时候的全民皆兵,真不是一句口号,是真的发枪支弹药。

    当时,若论谁是世界第一的拥枪大佬,不是米国,不是大毛,是我们!

    来看一组数据:

    五六年到六六年期间,56式冲锋枪生产出了76万多支。

    56式半自动步枪,高达290多万支!

    进入70年代,56式枪族的总量,已经大于1600万支!

    至于子弹数量,据说太多,没能给出一个准确的数据。

    此外,还包括67式手榴弹,生产数量超过10亿!

    配给标准是,正规军人手四枚,全国民兵人手四枚。

    当年的生产口号是:

    不打三战用不完,打了也未必用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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