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一章 宗门剑谱-《滴血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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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也不要想那么多了……”崔明丽从寝室里面给我取出了一床被褥,放在了我的身边,“来,休息吧,都到了这个点儿了,你也该睡觉了。”
我点了点头,接了过来,“任林昆这个家伙,不晓得以后还会不会找麻烦。”
崔明丽轻轻地摇头,“应该是不会的,今天我说的话也几乎是到了底儿了,他只要不是太傻,肯定可以明白我是何用意,除非,他想被逐出师门。”
我同意崔明丽的意思,这任林昆或许是对崔明丽极为不甘心,才会对我使出如此的一招,我的心里面暗自庆幸,幸亏我今日没有接受他的挑衅,若是刚刚在那决斗的时候,我使用了禁咒,不用那个臭小子,单单他的两位师父都可以把我给大卸八块了。
“不过韩小天,你不觉得小姜姐当初告诉我们在咱们宗门当中其实存在着干将和莫邪两把宝剑……”崔明丽说道这里停顿了一下,“应该不是无稽之谈吗?”
她压低了声音,我自然明白她是什么意思,其实,若论道法,我们不差那任林昆丝毫,但人家家大业大,用的装备自然比较精良,在这一点之上,我们是无法和他相比的。
剑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因为它的两边都开了刃,有着笔直的剑身和尖锐的剑尖。
舞动时向正反两边施展都具有杀伤力,用剑尖攻击可以轻易穿透甲衣。是非常危险的武器,常使人险像丛生。是一种单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兵器。
剑,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
剑又称:“轻吕”、“径路”,“长铗”。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质地精良的宝剑大多出自南方,主要是吴、闽越、楚、巴蜀。长剑出,短剑也不废。剑的历史是源远流长的。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以须量人而定。
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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