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传道和基督教-《最强道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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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4世纪3o年代时教徒已达3万人,其活动范围除大都、江南等地外,最远达疆蒙等边疆地区。该派在蒙古贵族和朝廷官吏中接受较多,但在民间流传不广,后随着元朝的灭亡而告中断。
明万历十年天主教由耶稣会传教士再度传入,以利玛窦为代表的传教士带来了大批西方科学技术与知识文化,推动了华夏的天文、历法、水利等多个领域的展。
特别是华夏文化向西方的传播更是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当时的华夏官员如徐光启都纷纷受洗,宫廷内外士大夫阶层就有过5oo人入教。
清朝时康熙皇帝与传教士亲密交往的故事,并为基督教题写了许多诗词和对联,可以说是基督教与华夏的热恋期。18世纪因“华夏礼仪之争”而被清朝禁止。
可以说清朝中期之前的基督教在华夏地区传教,还是结合了华夏的国情的,毕竟那时候的华夏可不会认同皇帝登基需要教皇的同意,在那时候这种思想可是大逆不道的,但是到了清朝中后期,特别是鸦片战争以后,基督教再一次的传播其在欧洲的教条,其中君权神授再一次被提了出来。
18o7年新教传教士马礼逊到楚庭传教,此乃新教传入华夏之始。
鸦片战争后基督教各派再次大量传入华夏,因其传教受到不平等条约的保护而生多起教案和1922年的非基督教运动。
华夏教徒自2o世纪初开始要求实行华夏教会自立。
1919年五四运动后,天主教在华夏推行“华夏化”措施,大量起用华夏籍神职人员。
新教各派亦于1922年在魔都召开全国基督教大会,提出“本色教会”的主张和“自养、自治、自传”的“三自”原则,并成立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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