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回 猎豹部-《兽域狂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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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证明,魔核丹珠确实是一样可遇不可求的稀罕物,在火云豺的脑袋里,的确有一颗鹌鹑蛋般大小的红色火系晶核,但却只是一颗普通的晶核,并未化丹。

    除了魔核,火云豹的身上还有一样东西是极宝贵的,那就是它的毛皮,用它的毛皮制成的甲胄,可抵御烈火,出入火海如履平地。

    这样的好东西,自然不能浪费了,林啸三人利索地分头忙活开来,将这只火云豹的毛皮一点点剥了下来,只有二十多个平方,够制成七、八副皮甲了。

    等他们忙活好一抬头,才发现不知何时起,身后的山坡顶上已经站了一大排人,总有一百三、四十人,正一动不动地居高临下打量着他们。

    以林啸的机敏,都无法察觉到他们的到来,这些人真是称得上神出鬼没了。

    从装束上可以看出,这些悄无声息出现的人都是猎豹族的人。

    见已经被发现了,猎豹人们沿着山坡缓缓而下,向林啸三人而来。

    “嗖”一声,犬朗和羊男同时抽出了兵刃,上前护在林啸的左右。

    “他们没有恶意。”林啸摆摆手,让犬朗和羊男收起武器。

    果然,猎豹人们也举手亮出掌心,这表示的自己无意将对方视为敌人的意思。

    人群下了山坡,慢慢地向林啸三人围了上来,这些猎豹人个个神情激动,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林啸。

    这次,林啸将这些猎豹人看了个清楚,他们的身材并不十分高大健壮,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协调和匀称,手长腿长,矫健异常。

    他们的装束极简单,不像草原上大多数兽族一样喜欢用各种鲜艳之物进行装饰,人人一双麂皮靴,一条短皮裙,上身**,只在左肩上披一块厚兽皮,背一个插满标枪的皮囊,身上用白垩涂绘有粗犷的图案。

    简单轻快的装束,更有利于高速的奔跑。

    走到离林啸三、四丈远时,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手一举,人群便戛然而止。

    这个中年人目光锐利,下巴上有一撮金黄的硬须,在所有人中,他的神情是最平静的,一看便不是普通的猎豹人。

    “三位好汉,这只火云豹可是你们打死的?”中年汉子指着已经被剥了皮的火云豹问林啸,声音洪亮,一边问一边仔细地看着林啸的表情。

    “是我们打死的,怎么,想抢我们的战利品吗?”羊男上前一步嚷嚷,他在草原上见多了恃强凌弱的事情。

    “别误会!”中年汉子连连摆手,“我是要谢谢你们,这只孽畜五日前出现在这块区域,专门伏杀我的族人,我们已经有十五人死在它的利爪和尖牙下了。”

    “喔!它为什么要专门猎杀你们呢?”犬朗好研究的性子又上来了。

    “凡是魔兽,都喜欢猎杀同系的野兽或是兽族人,同系的血肉对它是最补的。”中年汉子解释道。

    “那你们是豹族喽?”林啸明知故问。

    “是的。”中年汉子对林啸微微顿首行礼,“我们是豹族的猎豹部,草原上的闪电。我是猎豹部的头领豹勃。”

    “幸会!”林啸冲豹勃点点头,“这火云豹的晶核和毛皮我们拿走了,它的肉你们尽可取去,也算是对你们的一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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