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国际皇家会议-《重生在奥匈帝国》


    第(3/3)页

    这是国际皇家基金,再者说就是国际皇家法院。这是国际皇家会议唯一的执法部门,计划中的国际皇家会议成员是高人一等的,他们只能接受国际皇家会议的审判。简单来说就是拒绝一切国家政权和律法有影响到国际皇家会议贵族的可能,他们只接受自己人的判决。

    国际皇家会议没有死刑,不过对于某些人来说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生不如死是权利的失去财富的流失。当然,国际皇家会议有关法院的事情只能私下传递,如果摆在明面上估计会在国际上掀起轩然大波。

    审核局,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部门。他的职权自然是审核申请成为国际皇家会议成员的申请人。同时恩斯特的一个提议也让君主制各国有些犹豫不决,那就是恩斯特希望未来国际皇家会议成为唯一的贵族评选标准。

    简单来说日后再想要有新的贵族出现,那么不是一位国王来说而是国际皇家会议皇家议会全体成员来投票进行。当然,这项提议最终在商讨中有一些改变,那就是普通的贵族由至少五位贵族议员担保,三分之二的贵族议院通过才可以。而例如伯爵这样的高级贵族,他们需要皇家议院一位国王(大公)担保,三分之二的国王同意才能够完成爵位晋升。

    因为国际皇家会议初次创办,一开始的皇家议院成员皆由现在世界各国全部君主制的国王组成,不管大小不论是否拥有领土。

    当然有领土和没有领土是有明显区别的,对于那些没有领土的国王(大公)他们还要有一个待定的前提,他们可以享受投票权但是却没有建议权。也就是说他们完全失去提拔其他人晋升为高级贵族的权利。

    什么时候拥有权利则要何时能够获得领地成为真正的国王(大公),例如法国的拿破仑家族和波旁家族,他们什么时候获得国王(大公)的加冕什么时候才能够成为国际皇家会议的正式成员。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原创!

    

    tags: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