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ok,咱们继续下一个案例。” “张三呢,这小子从小就有个警察梦想,奈何学习成绩太差,高中毕业之后就踏入社会了。” “这天呢,他在网上逛某多的时候,发现一家店铺居然卖的有公安制服。” “于是,张三就下单购买了一套衣服。” “自此之后,每天都是穿上衣服,拍照发朋友圈,搞得自己就跟真的警察一样。” “这天,张三路过一家肉店,见警察叔叔在抓捕失足女。” “张三这小子打小就聪明,灵机一动,心中想着自己是不是也可以穿上网上购买的衣服,对这些失足女进行执法。” “说干就干,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张三每到夜晚的时候,都会穿着假制服,对路边的几家肉店执法。” “期间,张三利用假身份,一共白嫖16次,而且事后还对失足女进行敲诈勒索,共计获利9600元。” “请问张三的这个行为,是不是在犯罪?” 林河说完,猛灌一口农夫三拳。 “我靠,还有这种操作?” “主播,我悟了,我这就去某宝搜制服。” “这小子也太阴损了,吃肉不给钱就算了,竟然还来个敲诈。” “对,张三的行为是在犯罪,敲诈勒索罪没跑了。” “敲诈勒索罪:一千块以上已经达到立案标准,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依法可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不得不说,张三这次挺幸运的,就差那么几百块,就可以喜提十年刑期了。” 林河看到这条评论,忍不住眼前一亮。 行家啊,麦芽的味道。 不过呢,这个问题好像没这么简单。 林河微微一笑,“给大家一个提示,本故事中,张三的行为,至少触犯的两个以上的刑法罪名。” “一个敲诈勒索罪,可是不够判的,大家再想一想,除此之外,张三还触犯了哪一项罪名?” 这话一出,直播间倒是有了刹那的沉寂。 还有罪名? “应该是嫖嫦吧,大家别忘了,故事中张三可是免费吃肉16次。”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