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林河继续盯着手机屏幕道:“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 “如果这个女的见自己的上衣被张三给扒了,也是不甘示弱,心一狠,同样也把张三的上衣给扯了。” “那么,到了派出所之后,两人有没有私下和解的可能?” 这个问题问出之后,网友脱口而出道: “肯定了,你扒我衣服,我扒你衣服,扯平了,为什么不能和解?” “你这样说,虽然有道理,但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啊?” “好像是不对哈,总感觉女的吃亏了!” “张三一个大老爷们,被人扒了上衣,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说不定这哥们平时就有裸露上身的习惯呢!” “不一定,习惯归习惯,但是你也不能强迫人家张三啊!” “对,支持张三,女的也对张三构成了侮辱。” “我是专业人士,大家听我的,张三扒女的上衣,构成强制侮辱罪,女的扒张三衣服,并不构成犯罪。” 林河赞许的看了一下眼这位专业人士的评论,心中暗道:小伙子,我看好你。 咳咳…… 他轻咳一声道:“这位专业人士说的没错,女的不构成犯罪。” “到了派出所后,张三会直接被关小黑屋,然后被检察院以强制侮辱罪进行起诉。” “而这女的,最多也就是被批评教育!” “甚至都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 此话一出,全场无语。 “凭什么啊?这不公平!” “就是,同样是扒上衣,为毛我三哥就必须进去,女的就没一点事儿?” “凭什么?我感觉应该是跟性别有关系吧。” “我一个男的,感受到了现代社会深深的恶意!” “唉,之前那哥们,下次投胎组个队吧,我也想做小仙女了。” …… 林河微微一笑:“大家也不用觉得委屈,因为我国所修订的刑法,每一条都是根据实际生活情况出发。” “一句话,法律是经验性的产物,并非是逻辑性的产物。” “大家可以设想一下,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名女性没有穿上衣,会不会觉得好奇,会不会觉得兴奋,会不会觉得燥热,会不会觉得冲动……”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