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林河缓缓向着观众席上走去,大声说道:“根据我国刑法305条规定,意图构陷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视为伪证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两位,你们可想好了,为了区区几万块钱,就要被抓起来坐几年牢嘛。” “你们还年轻,背上这个案底,可是一辈子都摆脱不掉的。” “现在回头,可还不晚,不然等会视频送来……” 不得不说,林河的话语很有蛊惑力。 观众席上,胆子最小的陈乐乐当即面色一慌,开口道:“林律师,那天我们……” 然而,她的话还没说完,岳金就再也坐不住了。 “被告人律师,你这是在做什么,威胁我方证人吗?”岳金冷声说道。 “威胁?” 林河淡淡一笑,“抱歉,我只是在向她们解释一下刑法305条的概念,难道这都不行吗?” “如果她们心中坦荡,大可不必理会我的话。” “反之,假如心中有鬼,正好可以让她们如实说出那天的真相。” 林河看向岳金,眼神之中充满狡诈的光芒,终于坐不住了吗? 自己这招是叫打草惊蛇好呢,还是叫引蛇出洞好呢? “法官大人,我抗议!” 岳金冲着台上的吴达喊道:“被告辩护律师这是在无理取闹,故意干扰审判程序。” 吴达还没说话,就听林河道:“法官大人,我对原告一方的证词有疑问,现在只是在验证证词的真伪!” 咚! 法槌落下,吴达朗声道:“抗议无效,被告辩护律师可以继续你的行为!” 本来,吴达也是觉得林河的行为有些过分了。 你一个辩护律师,不好好在自己的位置上待着,跑到观众席上干啥去了。 你当这是让你演港片呢,可以让你全场自由发挥啊。 但是,岳金的反应也太大了吧。 林河明明只是随便阐述了一下伪证罪,他就如此激动。 现在吴达同样很是怀疑,这两个证人会不会被原告收买了。 怎么办? 怎么办? 原告席上,孙传福看了一下挂钟,还差两分钟就到十点了。 第(1/3)页